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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三章 突如其来的危机感

    就在村子里,在众目睽睽之下,尼克斯身上变得漆黑的毛发陡然之间再度变回雪白。

    然后又变成纯黑,又变成雪白。

    最后,尼克斯的耳朵和眼圈变成了黑色,左手和右腿也变成了黑色,然后一下子睁开了眼睛。

    一睁开眼睛,就是十几个人正盯着他看,吓了他一跳。

    “怎么了?!”

    尼克斯吓得一纵跳起来。

    那十几个人“哗”的一下后退好几步。

    这些人原本以为尼克斯死了,正准备拿木杆子来把他挑走。

    毕竟当时尼克斯浑身上下都是黑的,一看就是被勒浆草毒死的,他们碰都不敢碰尼克斯。

    不过刚找来了杆子,尼克斯的身体就在那儿变色,所以弄得他们不敢靠近,只敢在旁边看着。

    “尼……尼克斯大人?”有一个男人叫了一声。

    他们不能确定,这位尼克斯大人是没死,还是已经转变成亡灵了。

    他们就是一群农民,根本不知道情况。

    “怎么了?小耶鲁活过来没?”尼克斯比较关心那个放牛小孩的安危。

    果然,话一出口,那些人就明白了尼克斯其实并没有死。

    一开始询问那个男人直接上前来跪下:“多谢尼克斯大人!多谢尼克斯大人!小耶鲁活过来了!活过来了!”

    男人涕泗横流,半是感激半是后怕。

    他差点就用石头砸死眼前的兔人医生了。

    “没事,他没事就好了,对了,古拉牛怎么会忽然攻击小耶鲁?”

    尼克斯听到那个耶鲁没事,松了一口气,放下心来。

    他把男人从地上扶起,开始随意询问情况。

    众人看尼克斯没事,也放松了,一个个该干嘛干嘛去了,显现出良好的农村人特质,那就是不会去知道不该知道的事。

    比如为什么小耶鲁和尼克斯都吃了勒浆草还没死这种事。

    在他们心中,这是阿赞恩的先祖在庇佑他们呢!

    而在尼克斯面前,男人擦了擦脸上的鼻涕眼泪,回答:“我也不知道,小耶鲁什么都没说就又睡过去了,我家的小花平时都很乖的……”

    那只小花应该就是他们养的古拉牛的称呼了。

    “这样吗……”尼克斯快速耸动了一下鼻子,忽然有种危机将至的感觉,搞得他浑身一激灵,软踏踏的长耳朵一下竖了起来。

    奥夫说过,这是一种属于职业者的第六感,越是强大的职业者对于危机的感知越敏锐,这也是传奇很少陨落的原因。

    “……行,那我先走了,记住多弄点肉和蔬菜给小耶鲁吃!”

    尼克斯也拿不准这个忽如其来的危机感是怎么回事,准不准。

    不过他现在既然已经成功就职了,就要回去见林可了。

    他根本没想到,或许连林可也没想到,只需要短短那么一点时间,他就成功就职了【医生】。

    这也印证了林可的猜想,因为其中最关键的两个特质,果然是需要实践才能感悟的。

    如果不能深切感悟什么是“相生相克”和“生命至上”,或许尼克斯还要过很久才能成为【医生】。

    “兔人医生!我们还有一些银币,想要给您!”这时那个男人看尼克斯要走,连忙挽留。

    “我先走了!少爷在等我!”尼克斯摆了摆手,带上包裹,身子化作一道白影往村外跑去。

    男人在原地懊恼地挠了挠头,但是半晌后又仿佛下定了决心,往家里走去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阿赞恩城堡。

    林可放下手中的羽毛笔,站起身子来看了看远方。

    就在刚刚,他心里忽然传来一阵微不足道的心悸感。

    只不过这感觉微乎其微,要不是他反应灵敏肯定就错过了。爱阅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

    “第六感?”

    林可喃喃自语,这分明就是第六感。

    只不过这感觉也太微弱了,就像被蚊子叮了一口一样,根本没感觉。

    这种第六感预警,根本不像是生死危机的预警,更像是即将被小幸运啄一下的预警。

    太微弱了!

    如果真的有大的危机,至少奥夫肯定会有感应的,奥夫没感应他有感应,证明这危机对于奥夫来说根本就不算危机。

    林可只要在奥夫的羽翼下苟好就好。

    “小林可,在做什么呢?”

    此时,芙隆忽然推开门进来,手里端着一个小盘子。

    自从芙隆看了演出后,心情就变得很好了,不再天天想加罗塞的事情。

    当然,这也得益于林可和奥夫的保证,保证加罗塞只是回来得晚而已。

    “母亲,剧透真的不好的!”

    林可无奈地把桌上的羊皮书籍合上,这是他撰写的剧本,《盘蛇戒指》的剧本。

    芙隆成天偷偷摸摸的就想来偷看剧本,一会儿送水果,一会儿送糕点的,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一个侍女。

    剧透?

    想得美,那还有什么意思?

    “哼,小林可一点都不讨人喜欢。”芙隆直接上来捏林可的脸。

    现在芙隆已经成了《盘蛇戒指》的书迷,成天就想来林可这里看他有没有存稿,催更。

    正当林可想说什么的时候,仆人的声音从门外传来:“少……少爷,大夫人说有贵客来访,让您准备一下。”

    贵客?

    林可和芙隆对视一眼。

    “我回去换一下衣服。”

    芙隆连忙出去,她现在穿的是舒适的居家装,见贵客一定是穿最正式的服装的。

    林可也是这样。

    他必须要去换上他材质和做工都很精贵的“子爵继承人”装,以示对贵客的尊重。

    “贵客”,都是贵族的代名词,而且在阿赞恩的贵客,一般是至少子爵及以上的,否则只能算是客人。

    两人纷纷让仆人为自己准备装束。

    半个小时后,穿好衣服了。

    还好林可不用化妆,也不用整理发型,否则时间更久。

    约翰也停下了手上的工作,亦步亦趋地跟在林可身后。

    在比利管家不在的时候,他就是城堡的管家。

    来到会客室,芙隆也在后面来到。

    她率先打开会客室的门,林可和她一起进去,约翰和芙隆的贴身女仆落后一步一起进去。

    林可还没见过多少子爵以上的贵族,不知道这次来的贵族是谁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……那可真有趣。”

    “嗯……他们来了,德林小先生,他就是我们阿赞恩未来的继承人以及他的母亲……小林可,快过来。”

    会客室传来交谈的声音。

    林可注意到,大夫人安托娃很明显有些拘谨。

    只见在宽敞的会客室中,站着十几个侍者,而在窗户两边各放着几个座椅。

    安托娃坐在右边,头上盘着复杂的发髻,身上是隆重而华贵的、专属于阿赞恩特色的大红色礼服。

    而在左边,则是一个小孩!

    那个八九岁大的小孩有着一头梳在脑后的蓝发,瞳孔也是淡蓝色的,身上的衣服蓝白相间,就如同波涛形成的浪花。

    贵族!

    而且看他身上华丽的服饰、瞳孔中蕴含的淡漠和高贵、白皙的皮肤,以及蓝发、蓝瞳。

    眼睛是心灵的窗户,心灵折射灵魂的光辉。

    蓝发蓝瞳这种特征,正是血脉浓厚的表现。

    看来,爵位比较高啊……

    林可露出微笑。小白白的的这个领主大人非常科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