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桑桑的白大哥
白宋被林小姐打下了车。 然后招呼车夫快马返程。 白宋哪儿跑得过马? 不一会儿便被甩在了后头。 车内,林香儿心乱如麻,过了一分钟,脑子还是嗡嗡作响,一张俏丽的脸蛋儿烧成了炭,哪有半点病态可见? 稍作顺气,林香儿回头掀开了车后方的帘子,却已不见了白宋的影子。 “张伯,你说我们走得那么快,他还能跟上来吗?” “小姐,你还管他作甚?您没让老奴打死他已经是仁至义尽了!” 林香儿不知如何说,又问:“那他还找得到回林府的路吗?” “找得到又如何?他还敢回去吗?待老爷回来,定要老爷把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给打死!” “那个……刚才的事,我不想让任何人知晓,包括父亲。” 驾车的张伯稍显疑惑,但毕竟多活了几十年,见识多了,很快就意识到了什么,带着几分笑意:“放心吧,老奴知道小姐的心思,不会告诉其他人的。” …… 此刻,白宋已从小巷穿到了别的街上。 林香儿把他丢下倒遂了白宋的心愿。 白宋正想要一些单独行动的时间,可以在邙县到处看看。 城西午市,街上逐渐热闹。 行走上商贩和百姓中间,白宋感觉自己迷路了。 集市的一头有布告,围拢了一群人,好像是今年秋闱开榜。 邙县郊外十里八乡的学生都来了,故有了眼前的热闹景象。 不过世家子弟对秋闱的名单并不在意,尽管唐高祖推行科举已有些年头,但现在科举还处于形式化重过实际用处的阶段。 朝堂依旧被士族把持,即便真的考中状元,不过也只能有个闲职。 即便如此,这也算是给穷苦人家的读书人开了一条道,连年来,寒门学子热情高涨,参加科举的人一年比一年多。 白宋并不在意,只是看热闹多凑凑而已。 挤了片刻,布告上的一个名字都没看到,白宋也只能悻悻离开。 就在这时,身后一个声音传来:“白大哥。” 声音有些干涩,却很温柔朴素,一听就是个通透的姑娘。 后头去看,一个身着粗布棉衣的年轻姑娘正满眼欣喜地看着他。 这姑娘看着不过二八年华,身上满是沙尘,棉衣上多有补丁,穿在身上也略显臃肿,完全掩盖了原本的身形。但这姑娘生就一张瓜子脸,小巧,娟秀,两颊绯红,是风刮在脸上留下的冻伤,却正巧成了天然的腮红,看着可爱中带着一分可怜。眼睛很大,裹着一汪激动的眼泪,换做别人早就滴落出来,但这姑娘一双眸子却强装着不洒,摇摇晃晃,晶莹剔透,把眼珠子浸成了黑宝石。 这姑娘不算好看,估计是穿得太朴素,身上多有风霜的痕迹,跟林香儿那样的大家闺秀没得比。但朴素也有朴素的气质,给人一种与生俱来的亲近之感,脸蛋儿不差,像是越看越耐看的型。请下载小说app爱读app阅读最新内容 见这姑娘眼泛泪光,表情激动,应该是跟白宋认识。 白宋努力地搜索记忆,过了好几秒钟才想起来:“你是桑桑?” “白大哥,我还以为你都不认得我了。” 听白宋叫了桑桑的名字,姑娘眼里装着的泪终于滚落了下来。 这位桑桑姑娘本名曲桑,住在邙县西郊。 以前白宋跟桑桑是邻居,算得上是青梅竹马。 搜寻记忆,以前的白宋一直把曲桑当妹妹一样对待。 白家跟曲家也有十几年的交情了。 白宋父母死后,白宋兄妹受了不少曲家的照顾,直到白宋入赘林家才断了联系。 确认身份后,两人对视不知当说什么。 白宋先插话:“桑桑,你来这里做什么?这里不是乡试的榜单吗?这跟姑娘家没什么关系吧?” 曲桑表情暗淡,小声说:“我……我就是想来看看。” “难道你有意中人参考?” 曲桑小脸一红,低下头:“白大哥,你胡说什么……桑桑在想,如果白大哥没有入赘林府,兴许就会参加今年的乡试……如果参加了乡试,今日的榜单上就会有白大哥的名字。可惜了,白大哥现在是林家的人,估计林家的人一辈子都不会让白大哥参加科举吧?” 青涩的姑娘满口都是白大哥,那叫一个甜。 不知是否以前的记忆作怪,看到桑桑,白宋心里就是高兴,看着她委屈巴巴流眼泪,就是想保护。 “走,我送你回家。” 说着,白宋一把抓住了桑桑的胳膊。 桑桑一惊,有些羞涩,想挣脱却已被白宋拉着走出了人群。 桑桑一边走,一边看着白宋的背影,感觉一月不见,自己的白大哥有些变化。 以前的白大哥可不会这么冒失地伸手抓着自己走。 那该是文质彬彬,礼貌有度,温文尔雅。 “白大哥,你怎么一人在街上?你现在是林府的人,送我回家不会耽误事儿吧?” “能耽误什么事儿?反正这里出城就是西郊,我也正想瞧瞧叔叔婶婶。” 白宋想看的是自己曾经住过的地方,想要融入这个世界,了解以前的自己也是必不可少的工作。 听白宋这么一说,桑桑喜笑颜开,脸上的泪也干了,先前淡淡的感伤变成了甜甜的羞涩。 所谓西郊,就是一些在城中无地的底层百姓沿着西城搭建起来的临时居所。 聚在一起的人多了,反倒成了一个简陋的镇子,可以简单地称之为城外村。 出城之后,西郊层层叠叠的粗制棚户映入眼帘,跟城里的土屋土房比起来,这里更显简陋。 真实的古代远比电视里的更加艰苦,想着身边的小姑娘就要住在这样环境下,白宋的心里有些不太舒服。 好在进西郊的入口处有行商摆摊。 那是三个壮硕的突厥人,带着不少山珍药材,兽皮异石。 算算时间线,现在不是李靖跟突厥人打得最厉害的时候吗?居然还有突厥行商往来跟汉人做生意,也算是一件奇事。 药材是白宋喜欢的,但身上三五两碎银子也买不到啥。 眼下最实际的还是买好吃的。 白宋花了二两银子就买了一头解剖好的山鹿,据说是两天前猎杀的,在隆冬时节,肉质保持非常新鲜。 桑桑一家估计很久没吃肉了,用这个当拜礼最合适。 而且剩下一些还能带回去给妹妹打牙祭。狗尾巴狼的盛唐风流